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村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且具有中国特色的业强国,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锚定目标,鼓足干劲,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

  (一)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支持力度。

  围绕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和吨粮田创建,强化粮食生产主体扩大产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对接,促进粮食稳产增产。聚焦大豆和油料生产、生猪和“菜篮子”工程、油茶扩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购销为切入点,满足农资企业经营发展和农业生产主体农资采购周转资金需求。推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业务,农业发展银行要及时足额发放储备及轮换贷款。

  (二)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

  按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聚焦土壤改良、农田排灌设施等重点领域,在承贷主体、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上给予差异化政策倾斜,探索推广全域综合整治等模式,助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积极梳理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一对一完善项目融资方案,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省整市打捆打包,统筹构建多元化贷款偿还渠道,实现项目收益自平衡与经营可持续。

  (三)持续加强种业振兴金融支持。

  完善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机制,精准满足国家种业基地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等中长期贷款投入,创新品种权(证书)、育种制种设施设备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合理满足育种研发、种子(苗种)繁殖、精深加工、推广销售等环节差异化融资需求,助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用好现代种业发展基金,鼓励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等加大资金投入。

  (四)做好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金融服务。

  树立大食物观,引导金融机构丰富生物性资产抵质押信贷产品种类,助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满足规模化标准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远洋渔业资源开发等领域信贷需求,加快现代海洋牧场和渔港经济区建设。

  二、强化对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金融支持

  (五)做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服务。

  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力度。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等特点,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更好发挥农业产业化基金、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为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给予长期稳定金融支持。

  (六)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和先进农机研发融资支持力度。

  依托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粮食烘干、设施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水稻集中育秧中心、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拓展农村资产抵质押范围,满足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中小养殖户适用机械研发的合理融资需求。稳妥发展农机装备融资租赁,促进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

  (七)加强农业绿色发展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种植业固碳增汇、养殖业减排降碳、绿色农机研发等领域信贷产品,加大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信贷支持力度。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探索开展排污权、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抵质押等贷款业务。探索多元化林业贷款融资模式,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强化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力度。

  三、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

  (八)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大做强。

  聚焦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积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各类主体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农产品电商产业园、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链条白名单确认、应收账款确权、设立购销基金等多种方式为上下游企业担保增信,提升链上企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优化进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金融服务,强化国际合作,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粮商。

  (九)推动现代乡村服务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

  充分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力支持乡村餐饮购物、旅游休闲、养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合理满足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融资需求。依法合规加强与电商企业合作,探索建立健全信用评级、业务审批、风险控制等信贷管理机制,支持“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助力发展电商直采、定制生产、预制菜等新产业新业态。

  (十)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壮大。

  金融机构要创新开发具有地域亮点的金融产品,依托各地农业农村特色资源,“一链一策”做好“土特产”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运用专用账户闭环管理、整合还款来源、建设主体优质资产抵质押等增信措施,积极满足县域产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十一)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

  围绕制造加工、物流快递、家政服务、餐饮、建筑等农民工就业集中行业,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社保缴费、职业技能培训、稳岗纾困情况等纳入授信评价体系。持续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满足农民工创业信贷需求。

  四、优化和美乡村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

  (十二)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鼓励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对接,加大对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信贷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周期等,创新匹配度高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合理满足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等金融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组建银团等方式,合力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做好县域基本公共服务金融配套支持。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
内容摘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且具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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